补贴类型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6升及以下节能车型:每辆纯电动汽车最高补贴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每辆车最多可补贴50000辆。1.6升及以下节能汽车补贴8000元。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的能量确定,补贴单位为1200元/千瓦时。
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给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出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公司。
试点城市: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合肥五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工作。北京新能源汽车报废
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电池报废、回收系统建设等。
(1)报废旧车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购置补贴0元/辆;
(2)转出购买旧车、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0元/辆。
北京市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消费者(含经营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行的推广补贴和免购车税政策。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1、小型和小型客车8年,中型客车10年,大型客车12年;
2、租一辆公共汽车15年;
3、小型客车驾驶10年,中型客车12年,大型客车15年;
4、使用公共巴士13年;
5、其他小型、小型和微型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中型和大型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指传统能源以外的各种形式的能源。指刚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并需要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新能源泛指在新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两者之间的能源。海洋表面和深层。此外,还有氢能、沼气、酒精、甲醇等,将广泛使用的煤、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常规能源的局限性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具有环保和可再生特点的新能源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车辆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录取或者不注册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登记有关机动车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报名过程中的申请表等地方公告。
省级、设区的市或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下载并使用相关表格。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建立数据库。未使用计算机注册系统进行注册的,注册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在全国统一、该数据库可以完整、准确地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案过程和办案人员信息,并可将相关登记内容实时传输至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