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国家将强制执行国三排放标准,并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凡是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国IV车型一律不得上牌。已登记的车辆将被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
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1、在用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2、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3、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和里程者。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卡,每辆补贴100元;
2、报废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00元;
3、报废轻型货车每辆补贴100元;北京机动车报废
4、对于报废的微型卡车,每辆车补贴100元;
5、报废大型乘用车,每辆补贴100元;
6、报废中型乘用车,每辆补贴100元;
7、报废小型乘用车(轿车除外),每辆补贴100元;
8、报废小巴(不含汽车),每辆补贴1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汽车,每辆补贴100元;
10、排量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的报废汽车,每辆补贴100元;
11、1升及以下排量的报废汽车和特种作业车,每辆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