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有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北京机动车报废
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乘用车报废期为15年,可延期用于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乘用车报废期限为10年,可延期报废,最长10年,仅供参考。
1、九座以下(含九座)的非营运乘用车报废期限为15年,可延期报废;上述停运客车报废期限为10年,最长可延期10年报废。
2、旅游大巴报废期限为10年,最长可延期10年报废。
3、经营(非租赁)乘用车报废期限为10年,最长可延期5年报废。
4、19座以下的微型商品和出租车的报废期为8年。
5、20座以上的出租车的退役年限为8年,可延期退役,最长可达4年。
6、带挂车的卡车和矿山作业车辆的报废期为8年,可延期报废,最长可达4年。
7、起重机、消防车、钻井车等特种车辆报废期为10年,可适当延期。
8、全拖车报废期为10年,可延期报废,最长可达5年。
9、半挂车报废期为10年,最长可延迟报废5年。
10、半挂牵引车报废期为10年,最长可延期报废5年。
11、三轮车报废期限为6年,可以延期报废,最长不超过3年。
12、低速货车报废期为9年,报废期最长可推迟3年。
13、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报废10年。
14、轻型、侧面和普通三轮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15、其他汽车报废期限为10年,最长可延期5年报废。
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暂停、恢复/注销登记申请表》、汽车回收证书。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报废后7日内提交《机动车暂停、恢复行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号、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复印件解体,回到仓库。车管所会向车主出具《车辆报废证明》,完成报废手续。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登记第五节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在将机动车出售给他人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和驾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拆解,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废弃校车、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在车辆管理处监督下拆除。
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小型车报废残值补贴在2500元左右,视城市而定,可咨询当地旧机动车回收公司。
根据最终政策和时间,当地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格不同。如果城市有补贴政策,你也可以参加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