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和原车到交通部门指定的企业确认报废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证明。汽车回收企业应当在办理上述手续后七日内将机动车的所有相关资料交还车辆管理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登记:
(1)机动车所有权转让;
(2)机动车登记内容发生变化;
(3)机动车作为抵押;
(4)机动车报废。北京汽车报废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安全技术条件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机动车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注销。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废弃的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除。
办理汽车报废手续:
(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车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私家车携带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和车牌、驾驶证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机动车所有人凭受托人身份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填写报废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首先处理机动车违规和事故;
(2)将汽车送至回收公司指定仓库。核实机动车无误后,方可办理残值结算;
(3)3-5个工作日拿到报废汽车回收证;
(4)如有财政补贴或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回收公司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期:
1、家庭用5座轿车和7座SUV,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车无使用寿命。但如果正常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指导报废。超过15年之后,必须每年检查两次。如果检验不合格,将被强制报废(豪华车将被报废);
2、皮卡车必须报废15年;
3、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
4、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
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6、半挂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
7、微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