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只要名下只有一辆车,就不会受到影响。
机动车处置情况如下:
1、业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市金属回收公司凭《报废汽车回收证》交付车辆;
3、车辆所有人持《废车回收证明》、驾驶证、车牌等到市车管局办理户籍注销。局和运管办办理公路养护费和营运费固定资产注销手续。
汽车报废标准:
(1)轻型和微型卡车(含越野型)和矿用车累计行驶里程30万公里,重型和中型卡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里程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型、中巴(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里程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里程45万公里;
(2)各类出租车已使用8年(包括越野型)和带挂车的卡车和采矿作业专用车辆的使用年限为8年,最长允许延期报废4年,延期期间每年检查两次;北京机动车报废
车牌应该可以继续使用。它可以用于新车。
原则上可以保留报废的车牌。已登记车牌的车主使用超过一年的,车辆将被转让出售,原车主可在转让期间申请保留车牌。预留的车牌只能用于车主名下的车辆。即使是二手车也不错。如果车辆转让,车名变更为他人,则不能使用车牌。转让后的车辆将使用新的车牌。同一句话,报废车的车牌原车主可以申请保留,只能用在他名下的其他车辆上。新车或二手车都可以。不符合保留车牌条件的,将回收车牌系统,并在一段时间后随机重新进入车牌库,供其他车辆选择注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