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政策

北京汽车报废了车牌怎么办-车辆报废车牌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8 12:20:44

2022年1月1日起,机动车号牌留存政策进一步放宽:要求车牌使用后可以留存原机动车号牌1年以上调整使用1年后可申请保留。同时,预留车牌只能在新车上使用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原车主可以在新车或二手车上使用预留的车牌。北京汽车报废

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在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可使用原车牌号或申请新的车牌号。原车主一年内未申请原车牌的,该车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并向社会公布。

​车牌报废怎么办?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报告。机动车回收企业交交出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号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拆除,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废弃校车、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在车辆管理处监督下拆除。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向车管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号、行驶证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复印件,并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机动车登记证、牌照、驾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条规定:因车辆损坏无法开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报废的机动车出售给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转让机动车出售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拆除,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废弃校车、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在废弃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拆除。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在机动车报废后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号、驾驶证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复印件报废旧机动车管理处。车辆解体,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并传输报废机动车信息。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车辆管理处到登记地点。

登记地车管所应当自收到报废机动车信息之日起1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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