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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柴油客车报废标准规定是多少吨-北京报废车补贴政策2022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8 12:20:12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登记。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不符合在用车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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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按照《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号)精神执行)由国家经贸委等卫生部委。

关于调整后的汽车报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1、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继续使用(公交管控[]号)第二条规定批准。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

2、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每年定期检查2次,超过15座的,每年定期检查2次。年满16岁起,每年检查4次。如要求乘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继续使用,无需批准。每年定期检查2次,超过20年,自第一年起每年定期检查4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北京报废车最新政策

3、上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和过户登记;

4、2019年12月18日前,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应当按照原报废标准报废,但未完成注销登记的,按照《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号)的规定执行;

5、右手方向盘报废车辆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对右方向盘车辆管理的通知》(公交管控[]号)规定。本通知未尽事宜的其他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控[]号)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1年1月6日公安部关于调整报废汽车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正文】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委、部公安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的若干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计委 公安厅(局) 环保局(厅) , 汽车更新引领集团办:为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促进汽车消费,现决定制定年度汽车报废标准、非经营性乘用车和旅游乘用车的使用寿命和汽车报废标准。

延期调整如下:

1、9座以下(含9座)的非经营性乘用车(含轿车,含越野车)使用15年;

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3、上述车辆达到使用寿命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和污染物排放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但9座以上的旅游客车和非营运客车的使用寿命最长可延长10年;

4、对延长使用寿命的车辆,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规定增加检查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5、商用车改非商用车或者非商用车改商用车的,按照商用车的规定报废;

6、本通知未调整内容及其他类型车辆(含右手方向盘车辆)仍按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执行(国经经[]号)和《关于调整轻型卡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号);

7、本通知所称非经营性乘用车是指: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的单位和个人自用乘用车;旅游客车是指: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批准,专门载运游客的旅行社,自用乘用车;

8、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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