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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处理汽车报废-北京的机动车报废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14:50:09

1、判断该车是私家车还是单位车。个人需要提供:驾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转让申请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2、收集以上所有文件。北京汽车报废

3、致电安排拖车的日期和时间。

4、致电我司办理上门拖车及咨询相关业务。

5、中小型乘用车车辆准入、注销及续期申请。

约7个工作日,出《证明书》 《报废汽车回收》、《注销证明》、《中小型乘用车换新指标》领取。

北京如何处理汽车报废?北京汽车如何处理强制报废?

所有在中国注册的民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型和微型卡车(包括越野车);矿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型和中型卡车(含越野车)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型,小巴(含越野车)和轿车行驶了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型和微型卡车(包括越野车)、带挂车的卡车、矿山作业专用车辆和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修理技术条件差的;

4、机型已淘汰,无配件来源;

5、油耗超过国家定型车辆出厂标准规定值的15%;

6、经维修、调整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要求的;

7、维修调整后 调整或采用尾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除19座以下的出租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含越野型)外,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均已按照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排放的规定。性能符合要求的,可以延期报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起重机、消防车、钻井车等从事特殊作业的车辆,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延长使用寿命。凡是使用寿命延长的车辆,都需要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排放规定的,要强制报废。

8、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发布前已达到本标准规定报废条件的车辆,允许在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内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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