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国家将强制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并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和其他城市,凡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国IV车型一律不得上牌。已经登记的车辆将被报废或强制报废。
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1、符合机动车在用车辆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2、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
3、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寿命和里程者。北京机动车报废
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卡,每辆补贴1元;
2、报废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元;
3、报废轻型货车每辆补贴1元;
4、对于报废的微型卡车,每辆车补贴1元;
5、报废大型乘用车,每辆补贴1元;
6、报废中型乘用车,每辆补贴1元;
7、报废小型乘用车(轿车除外),每辆补贴1元;
8、报废小巴(不含汽车),每辆补贴1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汽车,每辆补贴1元;
10、排量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的报废汽车,每辆补贴1元;
11、1升及以下排量的报废汽车和特种作业车,每辆补贴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