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站上直接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果用于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销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销售额的罚款,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1)符合补贴范围的旧车车主可在申请补贴资金的时间内申请补贴资金 报废汽车回收报废车辆所在地拆解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旧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北京机动车报废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份;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归还,复印件留存);
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卡报废补贴不需要)(原件验货退回,复印件留存);
5、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查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储蓄卡)或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车主申请农村客车报废更新补贴,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收集车主提交的申请材料,整理汇总,通过旧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录入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补贴期内每月15日、30日将当月收集的申请材料和汇总电子表格报送北京市商务委。
(3)北京市商务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现有材料后,在业主提交的《旧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申请材料一并寄出。经北京环境交易所审核。
(4)北京环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车主是否享受本市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贴,将不享受补贴的车辆信息报送北京市财政局审核。
(5)北京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述材料后,在《旧旧汽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并转交补贴资金以车主名义设立。开立银行账户(个人)或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