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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处理-如何处理报废车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8 12:29:44

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原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车、复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车、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回收证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车辆管理办公室向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然后车主持有机动车注销证明办理其他车辆相关手续,即使完成报废手续。车辆报废处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所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出售、赠送或者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报废汽车不得自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北京机动车报废

小型家用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非经营小型微型客车,检验年限为:6年内,两年检验一次;6至15年,每年检验一次;使用15年以上,每年检验两次,检验合格后可继续驾驶。从第21年开始,每3个月检查一次,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查一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查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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