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民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1、轻型、微型货车(组合越野型)、累计行驶里程30万公里的矿用车辆、重型卡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型、中巴(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北京机动车报废
2、货车(含越野型)、带挂车的货车、矿山作业专用车辆及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车辆因各种原因损坏严重或技术状况不佳的,无法修复;
4、型号过时,无配件来源;
5、长期使用后,汽车油耗超过国标整车厂标准值的15%;
6、经维修调整仍达不到标准;
7、经维修调整或采用废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除19座以下的出租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含越野型)外,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均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法规,其性能符合规定。报废可以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对于起重机、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特殊作业的车辆,也可根据实际使用寿命。凡是使用寿命延长的车辆,都需要按照安全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对不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排放规定的车辆,要强制报废。
以前国家补贴以旧换新的时候需要,现在国家没有补贴了,自己掏钱就可以了购买新车时的个人身份证明。一车网友的前车被报废了,想要获得新车的牌照?如果这个问题能很好的解决。
法律分析:报废汽车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条件和用途的不同,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车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注销,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废弃的大型客车、货车等商用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