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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事故车回收-如何处理事故车辆报废?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6 12:12:09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1)车主持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牌照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车、复驾/注销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受理岗位,并向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发出《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当经机动车检查认定,符合报废标准,并发出报废通知书;北京机动车报废

(3)车主可以选择一家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交付解体;报废车大量回收报废车

(4)车主拿《变更表》《xx省级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拆卸照片,按规定报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并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卡车等经营车辆应在车辆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解体。事故车评估回收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天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复印件提交车辆管理处,申请注销登记。事故车回收在哪里收

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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